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5〕第1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01833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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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5〕第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 武汉大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707137123P |
法定代表人 | 张平文 |
设施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9号楼泰康生命医学中心21层、22层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5-0152 |
许可范围 |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SPF级小鼠,1759㎡) |
有效期限 | 2025年1月14日- 2030年1月13日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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