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4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06243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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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5〕第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思必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生产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湖北思必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 欢 |
设施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回春村蔡家湾7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902MACWG6NQ0L |
许可证编号 | SCXK(鄂)2024-0037 |
有效期限 | 2024年10月11日至2029年10月10日 |
变更事项 | 适用范围 |
变更前 | 动物生产及运输 普通环境(小型猪,1800㎡) |
变更后 | 动物生产及运输 普通环境(小型猪,比格犬,2662.8㎡)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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