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5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06245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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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2-19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5〕第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武汉大学 |
法定代表人 | 张平文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生命科学学院4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707137123P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4-0107 |
有效期限 | 2024年8月26日至2029年8月25日 |
变更事项 | 适用范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175㎡)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SPF级大鼠,豚鼠,175㎡)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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