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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5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5号)

2025-02-19 16:54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06245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02-19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5〕第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武汉大学

法定代表人

张平文

设施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生命科学学院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707137123P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4-0107

有效期限

2024年8月26日至2029年8月25日

变更事项

适用范围

变更前

动物实验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175㎡)

变更后

动物实验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SPF级大鼠,豚鼠,175㎡)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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