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5〕第6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08653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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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5〕第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你单位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期满再次申请,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验动物许可再次申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险峰
设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卓刀泉北路35号实验动物楼
适用范围:动物生产-屏障环境(SPF级小鼠、大鼠, 1420 m²)
许可证号:SCXK(鄂)2025-0018
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3月19日-2030年3月18日
(原许可证:SCXK(鄂)2020-0018予以注销)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 系 人:陈军云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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