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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7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7号)

2025-03-24 14:16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09861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03-24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5〕第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生产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北京维通利华实验动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良宏

设施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樊口街道滨港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700MA4F243U43

许可证编号

SCXK(鄂)2022-0030

有效期限

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

变更事项

适用范围

变更前

动物生产

屏障环境(SPF级CD(SD)大鼠、CD-1(ICR)小鼠、BALB/c小鼠、BALB/c Nude小鼠、C57BL/6JNifdc小鼠、C57BL/6N小鼠、CB-17 SCID小鼠、NOD SCID小鼠、KM小鼠、DBA/2小鼠、B6D2F1小鼠、Wistar大鼠、SHHF大鼠、ZDF大鼠、BN大鼠、Lewis大鼠、Nude Rat大鼠、Dahl/SS大鼠,4085㎡)

实验动物大鼠、小鼠繁殖生产供应与运输

变更后

动物生产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4085㎡)

实验动物大鼠、小鼠、豚鼠繁殖生产供应与运输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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