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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22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22号)

2025-09-19 11:1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30792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09-19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5〕第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湖北医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湖北医药学院

法定代表人

罗杰

设施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0004201396588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4-0031

有效期限

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1月14日

变更事项

设施地址适用范围

变更前

设施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小鼠,213.45 m2);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71.14 m2

变更后

设施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6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99.23 m2

负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204.18 m2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面积71.14 m2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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