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5〕第22号)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5-30792 | 分 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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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5-09-19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5〕第2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医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湖北医药学院 |
法定代表人 | 罗杰 |
设施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0004201396588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4-0031 |
有效期限 | 2024年12月31日至2029年11月14日 |
变更事项 | 设施地址适用范围 |
变更前 | 设施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小鼠,213.45 m2);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71.14 m2) |
变更后 | 设施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上海路16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99.23 m2) 负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204.18 m2)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面积71.14 m2)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