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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5〕第32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5〕第32号)

2025-11-10 16:5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38208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11-10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5〕第3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华中师范大学:

你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期满再次申请,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验动物许可再次申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彭双阶

设施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生科院5号楼

适用范围: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家兔实验,15m²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37m²

许可证号:SYXK(鄂)2025-0052

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1120日-2030年1119

(原许可证:SYXK(鄂)2020-0052予以注销)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人:陈军云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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