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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5〕第33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5〕第33号)

2025-11-10 16:56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5-38212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5-11-10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5〕第3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华中农业大学:

你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期满再次申请,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验动物许可再次申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严建兵

设施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适用范围:生产供应

屏障环境(KM、 BALB/C、 C57BL/6J小鼠,300 m2

普通环境(日本大耳白兔,150m2

隔离环境(无菌级KM、 BALB/C、C57BL/6J小鼠, 202 m2 

许可证号:SCXK(鄂)2025-0019

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1118日-2030年1117

(原许可证:SCXK(鄂)2020-0019予以注销)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人:陈军云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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