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6〕第06号)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6-01368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6-01-07 |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武汉宏韧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杨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四路666号2号厂房F区2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57825690XQ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2-0128 |
有效期限 | 2022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 |
变更事项 | 适用范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犬、猴、猪,514.26m2,兔、豚鼠162.59m2)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地鼠372.86m2) -放射性普通环境(犬、猴,430.78m2) -放射性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69.99m2)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犬、猴、猪,514.26m2,兔、豚鼠、猫,162.59m2)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地鼠、豚鼠,372.86m2) -放射性普通环境(犬、猴、猪、兔,430.78m2) -放射性屏障环境(大鼠、小鼠,369.99m2)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