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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6〕14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6〕14号)

2026-02-12 11:57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6-06335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6-02-12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6〕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泽鋆

设施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177683863Q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21-0117

有效期限

2021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变更事项

适用范围

变更前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猴实验70 m2

负压屏障环境(猴实验94 m2,小鼠、地鼠实验44 m2

变更后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猴实验70 m2

负压屏障环境(猴、小鼠、地鼠、大鼠、豚鼠实验,186 m2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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