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鄂科动许准〔2026〕16号)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6-10432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 发文日期 | 2026-03-26 |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6〕1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5177683863Q |
法定代表人 | 王泽鋆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1号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
许可证号 | SYXK(鄂)2026-0117 |
许可范围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猴实验70m2) 负压屏障环境(猴、小鼠、地鼠、大鼠、豚鼠实验,186m2) |
有效期限 | 2026年3月26日-2031年3月25日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