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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 (鄂科动许准〔2026〕34号)

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 (鄂科动许准〔2026〕34号)

2026-09-11 17:25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索 引 号 011043145/2026-27621 分    类 科技
发布机构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日期 2026-09-11
文    号 鄂科动许准〔2026〕3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湖北贝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

湖北贝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00MA48QW3P42

法定代表人

王文杰

设施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翔飞路贝恩特华中生物医药产业园

许可证号

SYXK(鄂)2026-0119

许可范围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犬、猴、猪、兔、豚鼠、猫,1500 m2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豚鼠、地鼠,1200 m2

有效期限

2026年9月27日-2031年9月26日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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