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鄂科动许准〔2026〕41号)
| 索 引 号 | 011043145/2026-33438 | 分 类 | 科技 |
|---|---|---|---|
| 发布机构 | 鄂科动许准〔2026〕41号 | 发文日期 | 2026-10-26 |
| 文 号 | 鄂科动许准〔2026〕4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使用行政许可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生物制品检定所) |
法定代表人 | 聂晶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F4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000441431578W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21-0120 |
有效期限 | 2021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
变更事项 | 适用范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普通环境(犬、猴、小型猪、兔、豚鼠,1690m2) 正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630m2) 负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378m2)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普通环境(犬、猴、小型猪、兔、豚鼠、猫,1690m2) 正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630m2) 负压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378m2) |
请你单位依法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单位: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27-8713531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50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