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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政策解读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政策解读

2022-12-26 18:1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为深入贯彻科技强省战略,围绕我省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的战略布局完善全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推动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湖北省科技厅修订形成了《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订稿)》),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文,包括《“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提出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各省市竞相将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区域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相继出台政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各地涌现出一批具有鲜明特点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9年,科技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为了落实科技部政策文件精神,同年,省科技厅印发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2021年印发的《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0号)等政策文件,在省级层面有力促进了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快速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类别和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2022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北武汉考察时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我们必须“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开辟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湖北科技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王蒙徽书记在大会上作的专题报告,围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将“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置于“六大目标”之首,并提出了“三高地、两基地”任务目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修订稿)》立足于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现实情况,借鉴了先进经验,广泛吸纳了各方意见建议,围绕8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出了新型研发机构指导思想围绕我省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的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以应用开发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为重点,着力打通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化之间的通道,着力破除制约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加快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公共性与盈利性兼顾的新型研发机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湖北推动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支撑

二是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主要目标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5年,全省建成新型研发机构500家以上,力争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聚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形成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新态势。

三是具象谋划了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分为A、B、C、D、E五类:A类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B类为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C类产业技术研究院、D类为专业型研究所(公司),E类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A类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是由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有关企业、高校院所、其他社会机构共同组建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B类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地方政府引进的省外(境外)相关领域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牵头,联合我省本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共同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实体C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地方政府主导,高校、科研机构为支撑,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共同组建的独立法人机构,可注册为科技类企业,“无编制、无级别、无经费”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实体;D类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以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境外高水平研发平台为基础,由骨干科研人员以股权为纽带,吸引政府资金、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等参股,共同组建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公司E类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可以设在企业内部,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

四是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修订稿)》中规定,A类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主要以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为导向,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牵引开展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切实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全面提升领军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整体竞争力B类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是技术研发交叉集成与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集成的“双集成”新型创新载体综合集成研发、熟化、孵化、转化、资本化、产业化等“一研五化”功能C类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面向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试熟化、企业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股权投资等创新创业活动D类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主要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等创新创业活动E类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主要面向企业研发创新需求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等创新活动,旨在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五是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实施方案(修订稿)》中提出了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具体条件,重点围绕产业领域、备案主体、牵头或承担单位、组织架构、体制机制、人才团队、成员或联合单位、营收规模和知识产权情况等内容进行要求。

六是规范了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程序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三类新型研发机构属于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实行“一事一议”,条件成熟的申报单位,可由所在领域领军企业或所在地政府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论证。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两类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根据省科技厅发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申报通知,按规定向省科技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省科技厅根据专家审核论证意见,经审议通过后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下达正式备案通知。

七是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实施方案(修订稿)中提出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同类别,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且引入第三方机构每年对机构年度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新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与转化、企业孵化、科研条件资源、人才引进与培养、对外科技服务科技金融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对绩效评价不合格、列为整改的对象,进行规定,并对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优胜劣汰实行动态管理。

是明确了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发展的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修订稿)》中提出了不同的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给予不同的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其牵头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定向委托项目支持其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等。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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