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2025年2月20日,省科技厅印发《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5〕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2024年陆续出台了《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鄂政办发〔2024〕25号)、《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24〕39号),要求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提出每年新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不少于20家,到2026年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建设目标。为此,省科技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江苏、陕西、深圳、杭州等省市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概念验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0条,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平台定位。提出省概念验证中心是聚集成果转化要素、提供概念验证服务的新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
二是细化职责任务。提出省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履行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责任;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省概念验证中心的培育建设、审核推荐和监督管理;省科技厅负责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的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
三是规范认定流程。提出“以建促批、市建省批”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真实性审核、提交推荐建议名单,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予以认定。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提出概念验证中心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总结本年度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验证服务等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认定管理全过程进行诚信监督。
五是强化绩效管理。提出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省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给予经费补助,支持建设标杆示范机构,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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