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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创项目遴选工作指引 (试行)(送审稿)》政策解读

《湖北省科创项目遴选工作指引 (试行)(送审稿)》政策解读

2026-06-10 09: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科创项目分类遴选机制,建立符合“三创融合”发展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省科技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科创项目遴选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本《工作指引》进行有关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强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原始创新导向,优化有利于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环境,产出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李殿勋省长在抓创业促就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科创项目‘投资路演、大赛选拔、专业评审’三类遴选机制,更好面向海内外集聚高层次人才和高价值专利”。省科技厅严格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长三角高价值专利运营大赛等经验,梳理分析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区关于科创项目遴选举措,研究起草了《工作指引》,并广泛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

二、总体考虑

(一)坚持流程标准化与全闭环管理相结合。指引覆盖项目遴选的全生命周期,形成“申报-受理-评审-立项-政策支持”的完整闭环,明确每个环节具体操作规范。同时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等要求贯穿遴选全过程,确保全公开、可追溯,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遴选方式规范化与分类适用相结合。根据科创项目组织实施特点和预期目标,制定“投资路演、大赛选拔、专业评审”三种遴选方式的具体工作规程,明确各类遴选方式的适用项目及应用场景,避免出现遴选方式与标准“一刀切”的情况。

(三)坚持财政资金支持与多元化投入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科创项目,采用“财政资金+社会投资”“物质奖励+精神激励”等多元化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在财税、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协同发力的局面。

三、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按照“一总三分”的层次构建科创项目遴选机制,包括正文及三个附件。正文为科创项目遴选的总体工作指引,共七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1—4条)。主要是明确《工作指引》的制定依据、“科创项目”的概念定义、适用范围、遴选需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5—9条)。主要是明确科创项目遴选组织单位、推荐单位、申报及实施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专家等在项目遴选中的各方职责,完善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等共同参与的多元遴选体系。

第三章:动态发现(10—12条)。主要是明确科创项目发现、筛选、动态管理等相关事项。

第四章:项目遴选(13—15条)。主要是明确常态化申报机制、遴选流程及评价标准等相关事项。

第五章:政策支持(16—19条)。主要是从线上推介、精神及现金奖励、项目立项、金融信贷等方面对遴选出的科创项目进行支持。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20—22条)。主要是明确具体工作机制、科研管理制度、负面清单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23—24条)。明确实施期限和解释主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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