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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后,应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完成网上更名操作。网上更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办理。
2、地方推荐
各地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判断企业更名类型,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以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名义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科技部门负责将企业变更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认定办。
3、组织审核
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更名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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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