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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范围和对象
有效期内年收入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2、报送期限和报送时间
季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
3、统计说明
总收入、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单位为万元,注意区分企业报表中数字单位,知识产权、职工情况和创汇收入应如实填写。
4、填报流程
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用户法人账号进行登录后返回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季报。
服务热线:027-87272996 隐私政策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