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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20-02-21 14:00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举借政府债务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附件1:湖北省科技厅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附件2: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3: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4:转制科研院所科技发展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附件5:综合事务工作专项预算绩效目标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省科技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省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编制省级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4.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全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省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市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省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省政府编钟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省科技厅内设16个处(室),下辖18个预算单位。预算单位为:

1.厅机关本级(含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3.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4.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5.湖北技术交易所;

6.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7.湖北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8.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9.湖北省自动化研究所;

10.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

11.湖北省建筑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

12.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13.湖北省轻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

14.湖北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

15.湖北省电子科学研究所;

16.湖北省冶金科学研究所;

17.湖北省医药工业研究院;

18.湖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省科技工作将努力克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围绕加快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胜势的工作主线,拼搏实干、争先创优,组织实施创新强省建设七大工程,着力推进全域、全链、全面科技创新,奋力开创科技创新引领湖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力争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R&D投入达到1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00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15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占比达到20%以上。

(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快组织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围绕疫情防控实战急需,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在病毒溯源、快速检测、临床诊治、对症药物和疫苗研制等方面协同攻关。二是加强疫情防控科学普及宣传。加强科学防控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科学普及阵地建设,组织专家编制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向社会公众科学解读疫情防控科普知识。三是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服务保障。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管理服务机制,协调落实相关科研保障需求。采取应急措施,面向高校、院所、企业、市县科技部门和农村农民、在鄂外国专家等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科技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社区帮扶责任。
(二)组织实施“全域科技创新工程”

一是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以武汉市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两个中心为龙头,以襄阳、宜昌等创新型城市为支撑,加快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向鄂州、黄石、黄冈、咸宁延伸,构建形成一核驱动、多点支撑、一带引领、全面辐射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二是提升市县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建设,统筹推进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创新驱动发展标杆。三是加快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32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提升,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强化创新驱动辐射带动作用。

(三)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构建完善全省实验室体系。积极推进东湖实验室争进国家队,推进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组建省重点实验室联盟,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二是稳步推进重大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光谷科学岛建设,组织推进中国科学院东湖科学中心有关项目落地,支持生物医学成像、作物表型组学、农业微生物、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磁阱型聚变中子源等五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预研、组建团队、汇聚人才。三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发挥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作用,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规模,探索设立省市联合基金和企业联合基金,推动学科交叉,加强研究集成,提升产业发展源头创新能力。四是扩大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强化科技创新条件保障。

(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工程”。

一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市县结合地方主导、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一体化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跟踪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采取定向对接+跟踪服务+绿色通道组合模式,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跟踪转化推进机制,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对接、中试、确权、评估、融资等工作效率。三是构建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体系。加快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线下主平台建成运营,提升科惠网线上主平台服务功能,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四是组织开展科惠行动。通过企业高校院所行”“专家市州行”“技术需求招标会”“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等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赋能工程”。

一是开展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行动。聚焦芯屏端网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需求精准发力,组织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二是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行动。构建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企业创新主体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资源集成,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机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创新平台、提高创新产出。四是构建完善新型研发组织模式。统筹推进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公司和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四类新型研发机构。五是深入实施科技项目揭榜制。财政科技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湖北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

(六)组织实施“科技惠民工程”。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强化农业园区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湖北实施,加快引导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聚集。加快培育建设星创天地,发展壮大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民生需求。促进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提高生命健康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污染联防联控科技攻关,打造美丽中国科技样板,提高生态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完善公共安全技术体系和生物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国家数字建造与安全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湖北,提高生物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七)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高地建设工程”。

一是开展科技领军人才引育专项行动。建立湖北高精尖缺科技人才动态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建设引智创新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瞄准世界顶尖科学家、战略科学家靶向引才。二是推进战略科技人才资源化。发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三是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推动外国专家深度参与我省科技计划战略咨询、项目管理、研究开发、验收评价等相关工作。统筹利用高交会、进博会、智博会、华创会、光博会、国际技术转移大会等重大活动,拓展科技人才国际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八)组织实施“科创生态优化工程”

一是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专项行动。建设完善湖北科技一网通信息化系统,提升互联网+科技服务水平;建立企业科技专员服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创新服务;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攻坚,逐项破解科技政策落实难问题。二是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挥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深化与银行、券商、投资机构、担保机构的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加强科技创业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三是提高开放合作创新水平。围绕国家中非科技伙伴计划实施,中俄科技创新年一带一路倡议等,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高质量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创新、参与创新的舆论氛围。

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0年总收入预算为54753.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35.83万元,减少1.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1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8949.5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5.10万元,上年结余(转)3,594.00万元,动用事业基金469.55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省外国专家管理局项目资金及人员资金随机构改革划入我厅、事业单位定额补助变化、划转出25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至省重点实验室、省财政厅按政策调减非民生支出等原因减少1326.07万元;二是调整预算编制口径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306万元;三是利息等其他收入减少34.40万元;四是强化预算执行进度致上年结转减少1092.64万元;五是依单位需求动用事业基金比上年减少42.13万元;六是省高新中心部分创投基金清算退出及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预计增加2387万元;七是因所属科研院所承担任务增多及调整预算编制口径致事业收入增加1449.91万元。

2.本部门2020年总支出预算为54753.5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35.83 万元,减少1.93%,其中:科学技术支出52352.7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3.76万元,疗卫生支出120.98万元,结转下年916.13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省财政厅按政策调减非民生支出;二是划转25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至省重点实验室;三是利息等其他收入减少;四是跨年度执行的科研项目减少;五是依单位需求动用事业基金比上年减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616.8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84.81万元,同比减少1.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15.37万元,上年结余(转)2101.48万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3616.8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484.81万元,同比减少1.09%,其中:科学技术支出4241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2.57万元,医疗卫生120.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本级安排行政运行公用经费63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万元。其中:办公费37.10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8.20万元,劳务费1.20万元,用于行政人员车改的其他交通费用113.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4.30万元,会议费15.00万元,培训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84万元,工会会费47.69万元,福利费135.00万元,印刷费13.00万元,租赁费1.50万元,其他21.91万元,资本性支出21.75万元。

未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本级新增行政人员5人,同时按政策压减一般公用支出3%后综合保持不变。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预算157.16万元(本年预算142.16万元,上年结转15.00万元)。本年预算142.16万元与上年预算148.00万元相比减少5.84万元,减少3.95%;全年财政拨款总“三公”经费预算157.1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148.00万元相比增加9.16万元,增加6.1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省外国专家管理局按机构改革要求整体划入增加人员及出国任务;二是直属科研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上年度执行的科研项目中15万元出国费按政策结转本年度执行。其中:

1.公务接待费11.82万,与上年度预算的13.98万元相比,减少2.16万元,减少15.45%;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财政厅要求的压减3%要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0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的30.00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10%;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财政厅要求的压减3%要求。

3.因公出国(境)费118.34万元,上年度预算的104.02万元相比,增加14.32万元,增加13.77%;增加原因:一是省外国专家管理局按机构改革要求整体划入增人增任务;二是直属科研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上年度执行的科研项目中15万元出国费按政策结转本年度。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548.1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21.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916.69万元。比上年减少275.89 万元,减少4.97 %。减少的原因是按《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鄂政办发〔2018〕33号)精神,科研院所、汉外单位不适应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致政府采购内容减少。

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1.部门预算专项。

(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项2020年预算3600万元,比上年减少75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省财政厅要求,参照前两年实际支出情况,进一步压缩项目管理支出。

(2)“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2020年预算10700万元(线上),比上年减少3100万元。减少原因是省财政厅按政策压减非民生支出,调减本专项控制数及其他项目预算控制数所致

(3)“湖北省科技特派员”专项2020年预算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加原因是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通过创办科技示范基地,转化农业科技成果,辐射带领农民群众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发挥农业科技特派员在脱贫攻坚中的骨干作用,同时对部分科技资金小散现状进行调整。

(4)“综合事务工作专项”2020年预算2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将原独立的物业管理专项、第22届高新技术交易博览会、外国专家政务服务专项整合到本专项;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变化情况对应设置了新的二级项目;三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网络平台整合要求,强化了政务支撑及后勤辅助工作建设。

(5)“不可预见经费”2020年预算600万元,比上年增加62万元。增加原因是按2019年支出实际进行测算,且预计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需要。

(6)“湖北省区域创新建设专项”2020年预算261万元(线上),比上年减少29万元。减少原因是省财政厅按政策压减非民生支出,调减该专项2020年项目预算控制数

(7)“转制院所科技发展专项”2020年预算3777.20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增加原因是拟加大对科研院所的科技投入,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研院所发展,使其更好地为我省的经济建设服务,同时依据转制院所科技发展专项2020年申报及最终立项情况确定。

(8)“创业投资专项”2020年预算4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万元。增加原因是为缓解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搭建各类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增加创新创业大赛资金250万元。

(9)“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专项”2020年预算1000万元,属新增专项预算。增加原因是按省委机构改革要求,省外专局职能整体划转我厅,专项资金随职能一并划转我厅。

(10)“科技计划管理费”2020年预算500万元,属新增专项预算。增加原因是按省财政厅要求,原由省财政厅年中下达我厅的科技计划管理费调整列入部门预算安排。

(11)“其他项目经费”财政拨款2080万元(不含一次性转入创投引导基金),比上年增加742万元。增加原因是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有关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意见,将省技术大市场、对外科创大赛及中国科学院科技兴鄂成果转项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无。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省级创新平台专项”资金1800万元(线下),比上年减少200万元。减少原因是省财政厅按政策压减非民生支出,按10%调减本专项2020年项目预算控制数

(2)“湖北省区域创新建设专项”资金1179万元(线下),比上年减少131万元。减少原因是省财政厅按政策压减非民生支出, 按10%调减本专项2020年项目预算控制数

(二)省直专项(未列入部门预算,数据未计入本段外的任何数字及表格)。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0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产发〔2020〕5号)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厅2020年省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73013.00万元。其中:

1.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2400.00万元(省本级专项5500.00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2690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主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支持我省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四大基地”建设等,围绕重点产业链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谋划和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2.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35613.00万元(省本级专项6500.00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29113.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主要用于支持关键、共性和公益技术研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和创新人才建设,推动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和科技创新人才不断集聚,引导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3.纳入创投基金的科技专项资金5000.00万元(省本级专项5000.00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主要用于参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县域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和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促进省内创业投资发展,缓解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建设,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五、资产及政府债务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建筑物、车辆、重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数量、分类汇总价值等情况。

1.本部门房屋建筑物71443.27平方米(不含已房改住宅)。其中办公用房67707.71平方米(机关本级3990平方米,直属单位63717.71平方米);专用房屋3735.56平方米(直属单位3735.56平方米);

2.本部门车辆共21辆,其中小汽车13辆(机关本级7辆,直属单位6辆),其他专用车辆8辆(直属单位8辆);

3.本部门无重大通用设备;

4.本部门大型专用设备价值共计477万元,其中厅机关大型专用设备价值共计96万元,直属单位大型专用设备价值共计382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政府债务余额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0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执行中,本部门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1.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将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项、转制科研院所科技发展专项、综合事务工作专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1-4。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二)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四)本部门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指本部门分配和管理的、不属于本部门预算支出的专项资金,包括省本级列支的专项支出、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中不包含财政专项资金。

(十五)科学技术(类)支出科目: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支出,科技厅预算中主要涉及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个款级支出科目。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科技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应用研究: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3.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和推广支出等。

4.科技条件与服务: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科学技术奖励的支出以及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的补助支出等。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预算绩效目标.docx

湖北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预算绩效目标.docx

转制科研院所科技发展专项预算绩效目标.docx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docx

综合事务工作专项预算绩效目标.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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